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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州港航局(处),崔家营航电枢纽指挥部:
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推进“2008—湖北交通质量效益年”,进一步加强对水运建设市场监管,按照省厅《关于开展2008年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交叉大检查暨交通建设市场督察工作的通知》(鄂交基〔2008〕522号)和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北水运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鄂交基[2008]215号文)的要求,省港航局定于10月份开展水运建设质量安全大检查和内河水运建设项目绩效考核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和考核的工程项目范围
质量安全大检查省重点抽查项目:武汉市(武钢江北深加工基地码头、武汉亚东水泥码头工程)、荆州市(荆州港盐卡(二期)多用途码头工程)、宜昌市(宜昌港主城港区云池作业区一期工程)、十堰市(汉江丹白段航道整治工程)、天门、孝感市(汉北河航道整治工程)、黄石市(黄石港外贸码头扩建工程)、黄冈市(巴河航道整治工程、唐家渡码头工程)、襄樊市(襄樊六两河码头)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。
绩效考核项目:武钢江北深加工基地码头、荆州港盐卡(二期)多用途码头工程、宜昌港云池作业区一期工程、汉江丹白段航道整治工程、汉北河航道整治工程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。
二、质量安全检查内容
(一)从业单位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:1.从业单位执行公路水运工程有关质量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;2.项目法人组织情况及管理理念、管理手段、管理水平、履行合同情况;3.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履约情况。
(二)建设项目实施情况:1.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;2.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和工程现场生产安全情况,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;3.贯彻廉政建设规定情况;4.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。
(三)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情况:1.交通建设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情况;2.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监管情况;3.对建设项目的监管情况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。
(四)工程招投标情况:包括招投标程序、是否进入招标中心、评标工作、举报投诉的处理等情况。
三、绩效考核内容
按照交通运输部《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进行考核,各市州港航局(处)要督促各项目单位组织其勘察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《办法》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参与绩效考核工作,认真做好自查。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门的绩效考核档案,档案资料要全面、真实、清晰。
四、检查考核时间及相关安排
检查组由省厅基建处、省厅质监局、省港航局等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。各项目检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。
请各市州港航局(处)在2008年10月7日之前将具体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,并在2008年10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水运项目的检查工作,并将检查结果报省局汇总后上报省厅。
质量安全检查将建立重大问题督查回访制度,各项目单位应对自查和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落实整改,并将整改结果在10月底上报市州港航局(处),市州港航局(处)在11月5日前上报省局后集中上报省厅。
绩效考核工程项目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,省厅将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上报考核成绩,由部统一公布绩效考核结果。
检查组联系人:徐伟 电话:027-83465381
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|